广东省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用友财务软件购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用友财务软件购买项目(招标编号:GZSKST19-B053)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就下列内容参与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
名称 最高限价 交货期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用友财务软件购买项目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7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自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2.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财务报表,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可从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止,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提供2018年的财务报表,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5月22日上午9:30至10:00(北京时间)递交到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5.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5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6.定于2019年5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递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不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请在开标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不参与投标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该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358251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