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政府网站近日消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经各市政府申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和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山东省政府确定了第一批60家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山东省政府公布的重点监控点今后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公布地址的生产厂区进行,其他生产厂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项目。被认定为重点监控点的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完全参照化工园区执行。尤其是在安全、环保方面,山东省设置了四项“否决项”,并要求在新一轮化工企业“四评级一评价”中评级为“优”。
对于确定的重点监控点,山东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环保监管,加快高端化工发展,做好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将重点监控点打造成为化工产业绿色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的良好载体,与化工园区形成点面结合、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