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规范我国植物多样性观测固定样地的建设工作,生态环境部决定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植物多样性观测固定样地的设置》,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制定,联系邮箱:shengwuchu@mee.gov.cn。
我国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生物多样性公约》第7条要求通过抽样调查和其他技术,监测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及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活动。在对植物多样性进行监测时,样地设置的技术难度较大、经济成本较高,如果没有针对固定样地建设制定统一的标准,将造成样地设置精度低、工作效率不高,严重影响到植物多样性长期监测的准确性。近年来,国内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一些植物多样性观测标准,但都没有对植物多样性观测固定样地(以下简称样地)的设置进行具体规定,因此需要加以完善。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多样性观测固定样地(以下简称样地)设置的内容、技术要求和方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县域陆生天然植被的样地建设。本标准是对《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陆生维管植物》(HJ 710.1)有关规定的补充,水生天然植物样地的设置参照《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水生维管植物》(HJ 710.12)执行。其他观测范围或目的的样地建设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引用的文件主要有《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7714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14912 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HJ 710.1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陆生维管植物》、《HJ 710.12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水生维管植物》、《CH/T 200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4号县域陆生高等植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标准中提到,放样要根据踏勘掌握的样地植被状况确定样地大致方向;使用全站仪进行距离放样,先在样地内选定一个控制点,作为基线的起点,在既与样地边界平行又较为通视的方向选择另一个控制点,作为定向点建立基线。如样方分布为十字形的样地,控制点应为样地基准点,基线的方位角为90度或其倍数;在基线方向(0度方向),以距离测量模式,在基线方向上每10 m(水平距离,下同)放样一个点。如果在基线的180度方向上也有样地,应在该方向每10 m放样一个点。按上述方法,在基线的垂线方向放样;如果样方为网格状分布,利用已获得放样点,在其平行或垂直于基线方向继续放样,直至获得所有的10 m方格顶点;全站仪每搬站一次都应进行校准及相关参数的设置,在放样点上插上临时样桩作为标志。如通视条件允许,可利用GNSS RTK技术直接放样10 m×10 m样方顶点,然后采集10 m×10 m样方顶点的坐标作为检查。记录样地基准点的平面坐标(精确到毫米)和经纬度(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最高和最低海拔。必要时,测量样地地形。